關于發布《臨時綠地建設養護責任書》等示范文本的通知
 
各區(縣)園林(綠化)局(處、署、所):
根據《上海市閑置土地臨時綠化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我局制定了《臨時綠地建設養護責任書》、《臨時綠地驗收合格證明》、《臨時綠地標牌》和《同意備案撤除臨時綠地》等四份示范文本,供各單位在組織建設臨時綠地時使用。各單位在使用中可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,在《上海市閑置土地臨時綠化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規定范圍內對示范的內容加以調整。每份文本在使用時應一式四份,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,一份上報市綠化管理局備案,一份抄報土地管理部門。望認真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綠化管理局
二000年十月二十六日 |